傳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規章
一、 營業項目
批發轉售服務
二、 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及調整費用之條件
1.資費表:見附件一與附件二
2.申請的對象、申請之程序與方式:用戶租用本業務,應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提出申請。
個人須檢附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例如健保卡、駕照......)
公司行號須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設立登記表或變更登記表)及代表人身分證。
3.調整費用之條件:資費調 整變更時,除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外,本公司並於網路及各
營業場所公告。變更部分,變更前告知用戶;資費如有調漲時,而用戶不同意繳付
新費率,可隨時終止契約,並辦理退費事宜。
三、 用戶基本資料利用之限制及條件
本公司因業務上所掌握之用戶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下列情形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
法令依據查詢外,本公司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1.司法機關、監查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與公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四、 經營者經受廢止許可,或暫停或終止其營業以致對用戶權益產生損害時,對用戶
之賠償或補償方式
本公司如受主管機關廢止許可應立即通知用戶;暫停或終止全部或一部分業務之經營,
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一個月公告並通知用戶,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用戶應於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至本公司辦理無息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
五、 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
害時之處理方式
1.本公司應維持業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速修復。但用戶自備設備者,
應自行修復。
2.電路障礙經本公司查修,發現係因客戶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本公司得酌收費用。
3.如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務中斷,本公司不負
責責善後及賠償事宜。
4.如因電信公司之線路傳輸品質不良造成之損失,本公司將協助用戶聯繫相關單位進
行維修,但本公司不負責線路維修及用戶損失。
5.客戶租用本業務,因本公司系統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近滯、中斷、或
不能傳遞時,應由本公司負賣恢復系統之運作,客戶不需支付任何維護服務費用。
通信連續阻斷達二十四小時以上者,每二十四小時扣減當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但
不滿二十四小時部分,不予扣減。
六、 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本公司電信事業得停止其
使用。
七、 對用戶申訴之處理及其他與使用者權益有關之項目
1.用戶在變更聯絡地址及電話時,應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本公司以維護
用戶日後使用之權益。本公司服務專線:(02)8661-9885;本公司傳真專線:
(02)8661-9895;本公司電子郵件: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本公司對於用戶之申請事項,於二週內給予口具或書面簽覆。
3.本公司對於債信紀錄不良之客戶,保留是否接受其申請網路服務之權利。
4.本業務可擷取之任何資源,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用戶不得違法使用。
5.用戶租用本公司服務應繳之費用,應在本公司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如逾期未繳
且經本公司再次摧繳仍未繳納者,本公司得辦理終止契約,用戶仍須繳納所積欠之
費用。
八、 因本公司不以預付方式提供批發轉售服務,故不提供履約保證。
九、 本公司不以預付方式提供批發轉售服務,故消費性信用貸款或小額信用貸款方式
亦不提供。
十、 本公司無併案銷售其他電信服務。
十一、 其他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應記載之服務條件。
附件一:
傳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發轉售電路資費表
頻寬 | 電路接通費 (元/次) |
異動費 (元/次) |
月租費 (元/次) |
違約金 (元/次) |
5Mb | 3,000 | 3,000 | 11,400 | 2 個月月租費 依比例收取 詳見備註4 |
10Mb | 3,000 | 3,000 | 18,600 | |
50Mb | 5,000 | 3,000 | 37,200 | |
100Mb | 5,000 | 3,000 | 55,800 |
【備註】
1. 本公司針對國際電路資費台灣到香港和台灣到日本為統一價格。
2. 由於第一類電信於電路接通時將收取一次性電路接通費,故本公司於第一次接通電路
時向客戶收取一次性費用。
3. 用戶應於月初時繳納當月租金。
4. 本公司向第一類電信租用電路時最少租用期限為12個月,不滿12個月將有違約金產
生,用戶向本公司租用電路使用未滿1年時需依2個月頻寬月租費再按比例收取作為
違約金。
例如:一用戶申請5Mb頻寬,使用8個月要解約,故違約金計算方式如下所示
違約金= (2個月頻寬月租費) x (基本需使用12個月,實際使用8個月,尚不足4個月)
= (2 x 11,400) x (4/12)
= $7,600
附件二:
傳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發轉售上網資費表
頻寬 | 網路接通費 (元/月) |
異動費 (元/月) |
月租費 (元/月) |
違約金 (元/月) |
5Mb | 3,000 | 3,000 | 6,300 | 2 個月月租費 依比例收取 詳見備註4 |
10Mb | 3,000 | 3,000 | 11,100 | |
50Mb | 5,000 | 3,000 | 55,500 | |
100Mb | 5,000 | 3,000 | 96,000 |
【備註】
1. 由於第一類電信於網路接通時將收取一次性網路接通費,故客戶於首次申請時將收取
一次性網路接通費。
2. 用戶應於月初時繳納當月租金。
3. 本公司向第一類電信租用上網時最少租用期限為12個月,不滿12個月將有違約金產
生,用戶使用未滿1年時需依2個月頻寬月租費再按比例收取作為違約金。
例如:一用戶申請5Mb頻寬,使用8個月要解約,故違約金計算方式如下所示
違約金= (2個月頻寬月租費) x (基本需使用12個月,實際使用8個月,尚不足4個月)
= (2 x 6,300) x (4/12)
= $4,200